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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仲裁庭应当在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
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反诉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提出。反申请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被申请人可以在辩护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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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仲裁,一般的45天内,复杂的60天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2年。当事人未按生效仲裁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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