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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四、逐步做实个人账...
1.缴费年限限制有改变,取消一次性缴费 在以前没有买满15年的养老保险话,是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但是现在已经取消了一次性补缴的政策。现在是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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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四、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五、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七、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八、加快提高统筹层次。 九、发展企业年金。 十、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3.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6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2.5%增加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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