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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的期限相一致,《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三种情形:一是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产假是指女职工在分娩前、分娩中和分娩后的一定...
社保局的网上是查询不到个人生育津贴的。生育保险是由单位给缴纳的,个人不用缴纳,所以没有个人账户,社保局的网上查询不到。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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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佛山市生育津贴怎么算,下面举个例子来看看看生育津贴怎么算: 假设一家企业有100名职工,月申报工资总额为40万元,那么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 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万÷100人=4000元/人 顺产生育津贴总额:4000元÷30天×98天≈13067元 难产生育津贴总额:4000元÷30天×128天≈17067元 除了98天或128天的产假外,广东妈妈们还享有80天奖励假期,这80天并不计入生育津贴发放天数,是否就意味着这80天没有收入?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要注意,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需要用人单位在职工分娩、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1.生育期间生育保险断交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职工,如职工产假期间中断缴费且产前已开始休假的,以分娩日期前15天为起算点,计发生育津贴给原用人单位。 2.生育期间更换单位,生育津贴怎么办? 如在产假期间更换单位但未中断缴费的,按本办法规定核发生育津贴给分娩时所在的用人单位;分娩时所在单位在产假期间已注销的,有承继单位的,由其承担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权利义务。 查看生育津贴的发放情况 参保人如需查核社保局划拨生育津贴的数额,以及是否已发放的,可带备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1.单位补缴社保后,能否发放生育津贴差额? 单位补缴后也不补发生育津贴待遇。 根据《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国家政策的参保职工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停止缴费月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解释: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次月才能享受待遇,当月没有缴费,之后才补缴的,也是不按时,次月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佛山市生育津贴如何办理如下: 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之后你就等单位通知
生育津贴=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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