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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以没有完成的建筑物设立抵押权时候,抵押合同不能立即发生物权的效力,只能在当事人间发生债的效力。因为不动产抵押权的生...
在建工程抵押,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在建工程抵押担保合同须载明下列事项保证双方权益: 一、抵押当事人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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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您和债权人就借款合同达成了一项以车辆作为抵押的担保合同,车辆作为动产,抵押合同一签订,抵押权就设立了。如果您是将车辆在借款期间一直交给债权人控制的,那么形成的不是抵押而是质押,动产的质押从您将车交付给对方时起,质押权成立。第二,既然您和对方明确约定了还款的日期,只要超出了这个日期,不管多久,哪怕只有两天,从法律上来说,这就构成违约,违约了除了要还清本来的债务之外,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而用汽车作为担保不论是抵押还是质押,其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促使您及时还款、如果您没有如期还款的,抵押权或者质押权的本意就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车辆进行拍卖,以偿还借款的。所以如果您是一直将车辆交给对方保管形成了质押的,在您违约之后,对方当然可以拒绝返还车辆,这一点法律是认可的。因为违约是您自己的行为造成的,违约了对方可以扣留质押的车辆,并且向法院申请进行拍卖。第三,虽然您的违约是事实,因此对方可以不返还车辆而向法院申请拍卖以偿还借款,但是对方一直占据着车辆的行为也是不当的,有滥用权利的嫌疑。对此,您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对车辆进行拍卖以返还对方的债权,当然如果您的资金现在较为充足的,那么您可以直接用相应的现金返还对方的债权,包括本金以及利息(如果事前约定了利息的话)以及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在偿还完上述债务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车辆。对方如果在您还清债务后还没有返还车辆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车辆,并且赔偿损失。
第一,您和债权人就借款合同达成了一项以车辆作为抵押的担保合同,车辆作为动产,抵押合同一签订,抵押权就设立了。如果您是将车辆在借款期间一直交给债权人控制的,那么形成的不是抵押而是质押,动产的质押从您将车交付给对方时起,质押权成立。第二,既然您和对方明确约定了还款的日期,只要超出了这个日期,不管多久,哪怕只有两天,从法律上来说,这就构成违约,违约了除了要还清本来的债务之外,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而用汽车作为担保不论是抵押还是质押,其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促使您及时还款、如果您没有如期还款的,抵押权或者质押权的本意就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车辆进行拍卖,以偿还借款的。所以如果您是一直将车辆交给对方保管形成了质押的,在您违约之后,对方当然可以拒绝返还车辆,这一点法律是认可的。因为违约是您自己的行为造成的,违约了对方可以扣留质押的车辆,并且向法院申请进行拍卖。第三,虽然您的违约是事实,因此对方可以不返还车辆而向法院申请拍卖以偿还借款,但是对方一直占据着车辆的行为也是不当的,有滥用权利的嫌疑。对此,您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对车辆进行拍卖以返还对方的债权,当然如果您的资金现在较为充足的,那么您可以直接用相应的现金返还对方的债权,包括本金以及利息(如果事前约定了利息的话)以及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在偿还完上述债务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车辆。对方如果在您还清债务后还没有返还车辆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车辆,并且赔偿损失。
在建工程抵押有几种方式,第一种是土地和在建工程同时抵押给同一权利人并在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人手上有他物权证,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阻止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但土地使用权人由于手中有土地使用权证当然可以行使土地使用权,包括再次抵押土地的权利。第二种是土地和在建工程分别在国土、建设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证上不会记载抵押事项,对于抵押权人来说,不能被保障及时了解和把控被抵押土地的后续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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