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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你爸爸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数额要考虑他当前的经济状况来补给你。...
他去世的时候我20岁怀孕两个月.未婚的我抚养孩子已经十年了.我能得到他家里的房产吗?或是别的什么?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xiangka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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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看房子归谁所有,除非你爸爸在结婚后继承你爷爷的遗产份额,取得部分所有权,这部分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你妈妈肯定有一半的份额,因此,房子拆迁有你妈妈的份;如果你爸爸在结婚以前继承你爷爷的遗产份额,属于你爸爸的婚前财产,就连你妈妈,都无权分割,当然也就无权要求房子的拆迁补偿费;至于你,如果名下没有房产所有权,房子拆迁费,应该没有你的份。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死者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办理继承。无遗嘱前提,需要按照继承规定 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住房。需要召集以上所有 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住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需要证件材料: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继承公证书。
1、你可以要求立户。2、你和父亲不存在分家的问题。3、因为你们15年根本就没有共同生活,也应该没有共同财产,不存在分家的问题。4、你们户口在一起不影响你们不在一起生活,你住你自己购买的房产,所以你单独立户也没有说明实际的意义,也没有说明福利。5、父亲应该是你世上最亲的人,可能十几年没有管你,你还是应该爱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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