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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有用的。但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作了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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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你的权利,但在正常的情况下,要按规定提出,如果是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辞职,试用期过后提前1个月书面辞职,没签劳动合同、克扣加班费等可以以企业违法为由,书面通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记得保留好证据),并要求经济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差额,如果没缴社保,可以书面要求用人单位1个月内补缴(并保留好相关证据),用人单位不补缴的话,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我们律师事务所有专业代理劳动案件的律师团队,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具体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电咨询,接受咨询时间:早8点到晚22点,吕助理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在特定条件下才可以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属于经济裁员,那这样的裁员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要走一定的程序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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