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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
中国房地产业直接以房地产为征税对象的税金共计6种,分别是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有税和权利税。房地产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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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当前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税费纷繁复杂,直接相关的税种多达14种。房地产业相关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自2000年开始暂停征收,面向外企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于2009年1月1日起废除,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在这14个税种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本文介绍房产税怎么收系列知识,以一、房产税征收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二、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三、房产税征收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四、房产税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每年征收。目的在于调控房价,“消化存量,严控增量”,促进社会公平。我国以上海、重庆为试点,自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房产税。立法是房地产税全面征收的关键,因此,房地产税立法一旦出台,房地产税离全面开征也就不远了。提起房产税,必然会提及不动产统一登记,他们一同被寄予了反腐败、降房价的期望。的确,不动产登记是可以为房产税提供法律支持、管理支持和技术支持的,从某种角度讲,算是房产税征收的“先头兵”。首先,不动产登记的经验可以为房产税的征收所借鉴,提高房产税征收的专业度,可以保障不动产征税交易环节的安全,它又能提供数据支持平台,防止偷税漏税,统计政府、企业、居民三者房地产收入份额和真实的投资率和回报率。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在全国逐步推进,经过国土资源部对15个试点城市的调研得知,不动产登记在试点城市中均未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明显影响。房产税立法初稿成形不动产登记可为全面征收做准备目前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征收对象主要是以企业为主,从土地出让金、建设环节和交易环节等流转环节征收,这样征税成本低,购房者承受的痛感相对不明显,但是这些成本最终体现在房价上,仍是由购房者承担。层层累加的税收相对会提高潜在购房者的门槛,等到没地可卖的时候,地方政府来自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会逐渐下降。据悉,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这一点符合中央对于房地产政策“分类调控”的思想,也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危害。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在房地产市场逐渐回归市场规律的今天,房产税未来或许可以取代,限购、限贷等行政性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但是,无论征收政策如何定,背后都会有一大批失利群体,如何既摆平失利群体的抗争,又保证征得足够多的税是房地产税主要要解决的问题。未来,房产税可能成为政府主要的财政收入,从目前上海、重庆作为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来看,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房产税税率决定房地产市场,如果税率过高,会引起大量住宅抛售,对房地产市场危害很大,税率过低,对房地产价格作用力有限,专家建议,不宜超过1%,最高只能征收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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