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规...
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二)向旅游、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旅游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四)、(五)、(七)项、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
为旅游散客提供专线公共客运服务的经营者,其车辆及行驶线路、经停站点,应当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旅游散客提供交通、游览、餐饮等综合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其导游员应当持有导游证,所使用的客运车辆应当取得旅游营运资质;并应当向旅游者公示旅游价格、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0人已浏览
1,282人已浏览
2,529人已浏览
1,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