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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每个省规定天数都不同。 1、《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
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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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实行新的计生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符合国家和本地计生政策,夫妻俩在生育一孩和二孩子女时,男方可以享有相应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各地计生政策规定不一样,具体护理假天数由当事人所在地计生政策规定为准。例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你好,国家对陪产假没有统一规定。各省陪产假期限不同,但一般省份约15天,其中最短陪产假7天,最长陪产假1个月,主要取决于各省的情况。
陪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每个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都不尽相同。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面的优待: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优待与奖励: 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按此规定,则男方的护理假=15+5=20天了,具体怎么样,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查看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中具体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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