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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
一、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可否退房退房也就是解除购房合同。商品房房屋主体质量经鉴定不合格应解除合同,因法有明文规定,现在审判实践中已是共识。但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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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质量有问题能退房吗我们都知道商品有一定的质量要求,如果不符合质量消费者要求可以退货,那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能否也要求退房呢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开发商对商品房要保修吗1、保修责任的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2、保修期的计算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3、保修义务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商品住宅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受人使用不当造成的商品房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其经济损失,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也会得到支持的。但是,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主要是指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或房内噪声大,影响购房者身体健康和居住的情况等。
1、如果说,现存质量问题,通过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维修是可以得到弥补的.此情况下,坚持要求退房,理由不足. 2、对房屋的维修问题,双方可另行解决.依据如下: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2条第2款规定,经检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商品房退房条件应该是确属商品房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对于其他一些不属于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就不能采用退房的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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