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以的,具体的案情你描述得不是很清楚,建议联系我进行详细咨询。...
未经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村委会无权将集体土地交给本村以外的个人与单位占有使用。讲的村委会与上市公司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村民可以以诉讼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耕地少的国家,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保护耕地资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连续二年造成承包的耕地被闲置,已经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村委会有权依法予以收回。
土地已确权的,在其土地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村委在此期内不得因为农户进城落户等原因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你委托村委会代你承包出去你的承包地,那么你应当根据村委会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的内容还决定土地是否能够收回。第二,村委会想收回承包土地,得根据当初的合同约定,不能只是看到有收益了而收回或者增加承包费用。 一切的基础就在当时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 而且林权证是政府有权部门发放给乙方的有效证件,因此,村委会无权收取乙方的林权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6人已浏览
979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4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