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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6号)规定:“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没有规定必须由单位负担,一般情况下只有机关...
【1】各地实行供热管网改造缴费分配方法不同。【2】山东省胶州市热力管网分户改造,实行政府的财政局承担1/3,热力公司承担1/3,用户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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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单位属社会公用企业,履行供热义务不仅是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且是基于有关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供热在技术上系整体供热,供暖单位作为房屋的供热单位,在采暖户拖欠供暖费时,供暖单位难以行使一般民事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停止向采暖用户供暖,而必须继续履行供热合同,以保证整体供暖。供用热力合同具有不同于其他民事合同的公共服务性、行政强制性和强制继续履行的特点,供热合同中供热方与采暖方的权利失衡。并且,由于实际采暖单位与个人众多,居住分散,供热单位在主张权利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实践中,采暖单位与个人拖欠供暖费,势必对供热这一社会公用事业造成不利影响,损害社会利益。上述是法院判决的理由。
当初租房合同有相关约定吗,如需帮助电话与我联系。
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的,视为停止工作的工资期,不能照顾自己的工伤职工在停止工资期间需要照顾的,由本单位负责。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护理,由工伤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标准确定工伤和职业病残疾水平》GB/T16180-2014”4、1、5、生活自理障碍的规定,按照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所在省市有规定的,由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当地同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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