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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时的债务承担如下: 1、企业分立的,债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没有约定或者未知的,或者债权人不承认的,分立后的...
1.采用股租、股售相结合的改制方法,原企业继续存在的,因流动资产中通常包括债权债务,职工受让后,原企业的资产从形态上看实际上分成两部分,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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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前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客现实际,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被改制企业改制前的债务原则上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
(1)实际履行原则,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目标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履行合同时,其他目标不能代替履行合同。(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为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债务,不得随意提前、延误或改变履行方式。这样,就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3)合作履行原则。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团结合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合同的履行。(4)强制执行原则。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履行,直至破产清算。
创业企业改制案例遵循的原则是: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要合法,二是设计企业改制方案的程序要合法。第一层意义上的合法可以称为实体合法,第二层意义上的合法可以称为程序合法。 2.稳定性原则: 设计改制方案要保持企业改制前后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避免由于企业制度的变动而导致生产经营中断或停止。要实现企业改制前后的稳定过渡,必须妥善安置改制企业的员工,员工安置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企业难以成功改制。 3.科学性原则: 企业改制的目的之一是建立先进的产权制度、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设计企业改制方案要遵循赞赏性原则,坚持企业组织制度的科学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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