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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完税价格的计算方法是成交价格、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总和乘以进口从价的关税税率。交易价格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格和间接支付的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遵循以下原则:1。《完税价格表》中已列出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2、《完税价格表》中未列出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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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税务部门收取的房地产交易的契税,法律规定是按交易价格计税,没有要求按评估价格计税,政府有关部门的规章不能同国家规章相予盾。 1997年4月23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一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二)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因此,企业取得政府出让的土地时,向政府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市政建设配套费)需要计入成交价格计征契税。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7条(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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