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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可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1、委托一件半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2、接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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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或者医疗事故纠纷的,应当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如实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相关情况,并向患者通报解释。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患者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三、保管各种资料,封存现场实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例资料。4、调查医疗单位应立即调查和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5、医疗事故处理部门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最终对事故处理提出建议。对于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应以书面形式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说明情况和理由。
一、医疗事故索赔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1、索赔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如:个人身份证、病历本,就诊资料、住院资料等 3、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机关审查 争议处理机关按条例规定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为: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限,是否进入素所那个程序或调解结案等。 三、受理通知通知 争议处理机关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材料移交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医学会鉴定 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市卫生局对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 六、双方调解 经鉴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签署调解委托书,按自愿原则和条例规定,就赔偿进行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医疗事故赔偿一般先由当事人就事故赔偿达成协商的,可以自行处理赔偿事宜,无需申请,但需要制作协议书。但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申请调解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提交索赔申请书、个人身份证、病历本,就诊资料、住院资料等材料,提出赔偿申请,若起诉申请的,除前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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