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
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带齐如下资料:个人―――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带齐如下资料:个人―――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工商局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上级部门同意出售的合法文件。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手续以及资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 6.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7.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房屋买卖办理房子过户手续的,需要卖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始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如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如已婚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需要买方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不是本市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615人已浏览
8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