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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六十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量刑还要看犯罪情节轻重,认罪态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而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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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出口退税,扣除税金的其他发票,虚开税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国家税金被骗金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立案起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出口退税,扣除税金的其他发票,虚开税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国家税金被骗金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立案起诉。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2、虚开税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5、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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