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夫妻有连带清偿对方债务的义务;清偿债务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清偿债权方可以...
夫妻对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是否有偿还义务,需要分情况讨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不属于夫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对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不是一定有偿还义务的。若该债务系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不知情的一方无偿还义务。若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不知情的一方有偿还义务。
一、夫妻一方承担的债务,另一方配偶是否应当承担共同清偿责任,评判事实主要应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债务的发生是否为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另一方配偶是否事先同意或者事后予以追认;二是债务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另一方配偶所共享,即债务让另一方配偶本人获益,也包括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因该债务而致使其未成年子女获益等。
一、个人债务,是指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3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