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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条件程序(1)借款人所需条件1.年龄在18-60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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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 1、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2、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 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 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
房产抵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就深圳市的房产而言,商品房即取得红色《房地产证》的房产可以依法办理反担保抵押;安居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即取得绿色《房地产证》的房产需按市住宅局有关安居房上市的相关规定补交差价将绿色《房地产证》换成红色《房地产证》后才可依法办理抵押;在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房产一般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办理抵押;在集体土地上兴建的乡(镇)、村企业的房产及在宅基地建的农民房因有关部门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暂不能用于抵押反担保。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房地产证》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房屋担保借款的,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房屋折价,或者以出售或者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格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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