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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人增加租金并收取额外费用的解决方法

2024-12-04
关于商铺转租过程中房东索取所谓“茶叶钱”问题,实际上是指在租赁合同转让或续约时,由房东私下向承租人所收取的额外费用。关于这笔款项,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依据先前所签订的相关协议条款以及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的履行状况来具体分析和处理。 若租约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订事宜达成共识,那么原有的租赁合同效力将自动终止。在此种情况下,若出现任何争议或纠纷,承租方有权选择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而如果房东仍然坚持索要所谓的“茶叶钱”,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此时承租方可考虑寻求警方介入或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此类费用的支付方式,那么房东的要求便不存在违法之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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