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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
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没有规定难产假。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具体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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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产假共158天。根据我国《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还应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15天护理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江西省女职工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增加产假60天。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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