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对申请驳回回避的复议怎么办?

2021-04-14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29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回避制度可以保障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但并不是当事人的所有回避请求都可以得到允许,这就需要由相关的组织或人员进行审查。同时,当事人申请相关人员回避之后未获得批准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