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逮捕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一般来说监视居住是逮捕前的一种变相羁押行为...
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这种情况下的所谓的保释,即取保候审。根据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在这种情形下,保释仅剩下理论上的可能性,难度非常大、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是可能判处管制。如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法院可能会酌情同意,即:该犯罪嫌疑人。
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这种情况下的所谓的保释,即取保候审。根据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在这种情形下,保释仅剩下理论上的可能性,难度非常大、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是可能判处管制。如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法院可能会酌情同意,即:该犯罪嫌疑人。
一、按法律规定,当然是有可能的: 最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上面说的监视居住,在司法实践中,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如果真像前面说的监视居住,那公安机关要安排多少警力呀?怎么可能呢,那还不如直接取保候审算了!在司法实践中的监视居住,绝大部分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即不是让你住在你自己家里,公安派人监视你,而是指定一个居所,让犯罪嫌疑人住在里面,由办案人员看管,并进行审讯。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根据司法实践看,大部分是转刑事拘留或直接逮捕。道理很简单,普通监视居住,在实践中根本不会有,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一般都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种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基本就是刑拘或直接逮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9人已浏览
1,497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