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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包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有一些土地是可以由儿女继承的,有一些土地是要由村集体收回。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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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制。集体有权发包给本集体成员承包。无能力承包的,集体可以收回另行发包。自80年代初实行土地承包后,2000年至2001年已进行小调整。农民是有土地承包权的,你母亲有权承包土地。你父亲去世了,应该不得承包。但经过小调整,土地承包经营要稳定30年。你母亲可以要求集体承包。不行,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如承包人的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还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子女的户口不在父母户口簿上的,不能续包。《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时,土地都是确权在家庭里某个人的名下的,其他人只是作为土地共有人进行附加登记的,那么土地确权到个人名下之后,下一代是无权继承的。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是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的,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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