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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房屋质量保修期有哪些规定

2022-01-31
1、关于房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具体明确了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其中,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年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最低保修年限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的最低保修年限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年限为2年。其余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装修不影响房屋的法定保修期限,因此,违反以上强制性的质量约定是无效的,你可以依法主张质量问题,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2、关于房子阳台的模式,验收报告交付时间等以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主张权利,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3、你可以接收房子,以法定质量期限要求其在法定期限内承担保修义务,法定之外的如阳台模式等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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