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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是有条件的,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所以原告起诉不赡养老人的,符合条件就可以起诉。 《中华人民...
赡养老人最好的方式是通过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所有子女都会召开家庭会议,就老人的财产和收入、赡养费、赡养费和财产管理达成一致。如果不行,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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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老人的退休金如果满足老人日常生活需要的,子女可不支付赡养费,但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作为子女赡养人是应尽的义务,赡养人应该对身体患有疾病的老年人进行及时给予治疗救治和护理;对经济较为困难的老年人,应该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支持;针对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该要承担起照料老人的全部责任;如果出现无法亲自照料的老人的赡养人,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进行照料。 通常来说,子女对老人都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不可以不继承老人的遗产为理由因此拒绝赡养老人。 关于老人的继承权的问题,老人的子女在一般情况下都享有财产的继承权,除非是通过老人自己立遗嘱的方式或者继承人存在法律规定上的所表述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如果有子女中有一位继承人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时,在继承财产分割时,其有权利要求多分一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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