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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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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误差范围规定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都会约定双方认可、接受的房屋面积误差范围。你和房地产公司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已就房屋尺寸的误差做了明确的约定,房屋的尺寸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该房屋是合格标的。 由于合同约定的是整体价格,所约定的面积单价只是确定合同整体价格的计算依据和方法,在没有约定按实际交付面积结算,也未约定误差的处理方式时,则应维持整套价格的效力,双方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各自承担风险。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是什么情况?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买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方。因此,李先生这两套房子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部分要由他自己来承担;如果误差面积大于3%,那么支付这3%之后,其余部分要由卖方(即开发商)来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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