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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债务处理:人民法院批准的重组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组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重组计划实施...
所谓的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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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根据与债务人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进行转让。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的债务偿还条件,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与原协议不同,就作为债务重组。
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不会打折。法律规定,重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布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明显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管理人无法履行职责。债权人宣布破产后,将依法从财产清算中获得赔偿。破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同一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重组方案,延期偿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破产重组有以下优点:(一)有利于债权人避免破产清算中因资不抵债而受损;(二)有利于员工防止企业解散造成的大量失业和社会震荡;(3)也有利于企业避免因破产而损害信誉。
如果通过金融公司替代银行债权,以过渡方式转换债权,通过合并和合并成立新公司,原公司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偿还,即投资者可以找新公司偿还债务。 一般而言,破产重组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不由股东承担,这主要是由于公司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公司和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上市公司债务由公司股东偿还: 1、股东出资不真实,即未实际出资,或者出资未达到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面对这种情况,在破产重组过程中,如果发现上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公司股东应补足其投资以清偿债务。 2、股东抽逃资金,即部分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抽回当初作为股本支付的出资,客观上减少公司资本,违反公司资本不变的原则; 面对这种情况,在破产重组过程中,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但公司无法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股东要为公司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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