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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绿地登记制度。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土地等主管部门对绿地进行登记造册,确认绿地权属,明确保护和管理责任。...
国有土地成片出让时,不得包括其中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未经批准不得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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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公共绿地建设和养护经费的投入。绿化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等形式参与绿化建设。
绿化建设应当坚持节约资源的原则,实行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扩大绿化空间。鼓励开展庭院、阳台、屋顶绿化,组织开展高架路、立交桥等建筑物的立体绿化和建筑物立面的垂直绿化。鼓励露天停车场地面种植可以达到遮阳效果的树木。
本市的绿化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城乡统筹,分级管理。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本市的绿化工作。区、县(市)绿化主管部门在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绿化工作。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乡绿化的有关工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督辖区内的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地管理和绿化责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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