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房屋租赁关系变动和流转的两种典型方式,特别是随着商铺、写字楼等非居住用房投资的增加,其在实务操作中的应用也日趋普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继承权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相混淆。我国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因而当夫妻一方死亡,其现有财产状态多为夫妻生前共有,并非全部是个人遗产。为此,必须进行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和分割,保障生存一方的共有财产权,同时确定死者个人遗产的价值和范围,认定和保护生存配偶及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关系变动和流转的两种典型方式。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承租人作为转租的出租人(俗称“二房东”)与第三人(即转租的承租人,俗称“三房东”)签订的转租合同。如此形成两个既彼此独立又相互牵连的合同关系,即房屋产权人(俗称“大房东”)与二房东的本租关系,以及二房东与三房东的转租关系,二房东因此扮演了双重角色。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二房东与大房东的本租,二房东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房屋转租是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承租权转让指的是将承租人具有的承租权转让给他人。 2、转让的有效前提不同。房屋转租一般租赁合同中同意转租的条款,承租权一般是事后由一手房东出具同意书。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