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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扯推搡情节严重的,构成殴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互相推搡的行为,也属于殴打行为,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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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推搡构成什么行为需要视情况而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殴打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推搡不算打人,只能说是肢体冲突,但如果给他人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推搡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算殴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推搡如果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推搡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视为殴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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