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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推搡构成什么行为需要视情况而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殴打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互相推搡构成互相殴打。互相推搡造成轻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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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推搡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也属于殴打行为,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违法者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共同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14岁以下人或者60岁以上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视情况而定。推搡如果造成伤害的后果也算打人,如果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应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分子根据国家刑法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不同于行政责任: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第三,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刑事责任包括两个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
1、视情况而定。推搡如果造成伤害后果也算打人,如果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刑事责任指的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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