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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解除同居纠纷案件的要求如下: 1、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2、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满足其中...
法院受理解除同居纠纷案件的要求如下: 1、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2、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满足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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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起诉办理解除,不限于因和子女抚养的范围。第三、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一、同居关系案件受理条件。根据《民法典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理解为对于无配偶者之间在非法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 二、同居关系的认定。依据《民法典解释(一)》)第5条规定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院只解决同居期间子女财产问题。 三、同居关系期间子女的抚养问题。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四、同居期间财产问题。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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