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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应扣工资基数指的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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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为当月月工资。若请的是事假,事假期间没有工资,工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和平均日工资计算。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4、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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