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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已生育小孩,不符合再生育小孩的条件。 要生只有超生了。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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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当事人所在单位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单位不履行计划生育协助管理义务或者严重违反本条例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有关于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产假年文件中指出说明: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湖北省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湖北省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湖北省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湖北省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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