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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纠纷应作以下处理: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 2、在遇到定金纠纷时,建议保存好相应的合同、支付凭证、...
如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依法适用定金罚则,即出卖人违约双倍退还定金,买受人违约没收定金;因不能归责于双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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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发生定金纠纷,就需要看实际情况处理。如果是购房者违约,定金就不予不退还,如果是售房者违约,则需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当然,如果有其它损失,还可能依据责任承担其它责任的可能。
1、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行为人也可以不通过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卖方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卖方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定金;因不能归咎于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方。第五条规定,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卖方已按照约定收到购买款项的,应当认定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综上所述,如果存款纠纷发生,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的,应当承担双倍退还定金的责任。当然,如果有其他损失,也可能承担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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