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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机关的赔偿范围包括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和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两大方面。 2、具体内容如下: (1)、应当赔偿的侵犯人身权情形: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示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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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机关的赔偿范围包括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和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两大方面。 2、具体内容如下: (1)、应当赔偿的侵犯人身权情形: (一)、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应当赔偿的侵犯财产权行为: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3、《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行政赔偿的时间是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示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东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这是就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同时,《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还就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作出了规定。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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