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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
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房产继承方式为:首先确定老人在世前是否有立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方式继承老人的房产。若没有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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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过世老人的房子是不能直接申请继承的,在这之前必须要做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房产证;土地证;业主档案;死亡证明;所有子女户口及身份证,同时,所有的继承权人都需要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如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各有一半产权。你父亲去世无遗嘱,其房产份额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你母亲有权处分自己份额的房产,却无权处分你父亲的房产份额,她拟将房屋过户给你,实际给你的是她的房产份额。因此,要想得到全部房产,先要分割你父亲的房产份额。举例:除你母亲外,其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权,由你母亲继承你父亲的房产份额后,你母亲就是该房屋的唯一产权人,有权决定过户给你。具体作法还有,不一一列举。 过户前必须办理房屋继承权公证,这是房管局过户时必须的证明材料之一,公证后可办理房屋过户。 房屋继承权公证提供证明材料 一、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一)、所遗不动产证明: 1、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供相关财产约定。 三、继承人情况证明 1、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如下内容: (1)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生存情况; (2)配偶情况,如果有过两次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 (3)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 2、各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 (1)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要提供与子女关系证明; (2)配偶间相互继承的,提供夫妻关系和子女情况; (3)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情况。 3、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 4、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 四、遗嘱继承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生前遗嘱。 房屋过户办理流程 一、办理程序: 地税局交纳契税——提交资料——受理——十个工作日领证 二、必须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继承除外)。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1)本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2)外省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四、委托、公证的相关证明: 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1.未要求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不能提供原件核验的,应当提交经有权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使用A4纸。 2.书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3.申请人应配合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就登记有关问题接受询问。 4.共有房屋的登记,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夫妻共有的房产应提交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受让方提交共有房屋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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