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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人的违反同一法律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罚款处罚或是多次罚款处罚。 但如果是多人共同违法,可以同时给予所有违法人罚款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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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缴相分离原则。 2.就是说执法单位给你开出了罚款,执法单位不会接受这个罚款,这个罚款国家有规定,一律上缴国库,并且有固定账号,到指定银行缴纳,这个缴纳地点,包括账号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有注明,也可以直接询问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
一事不二罚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一规定的含义是: (1)行为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如果处罚是罚款,则只能罚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其他处罚行为。 (2)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法规规定,该法律法规同时规定施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的,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3)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已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法罚一不罚二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当然适用。 (4)同一个行为,需要分别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不属于一事再罚。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定的程序制定的行为规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它制定的法律的效力是最高的,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它是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均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抵触。因此,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法规定种类中的全部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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