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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作为剥夺人身自由的严厉的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 1.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首先必须要有逮捕证。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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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中,法律除了规定限制人身自由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外,其他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对于以下措施,行政机关有权作几项或全部,但对于某此种类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的实际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机关包括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和看守所;拘役的实际执行机关是拘役所;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实际执行机关市公安机关。
根据《监狱法》的规定,判决的执行机关既不是公安机关,也还是法院,而是司法机关。对于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判决不满两年的罪犯,可以在看守所服刑,执行监督机关为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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