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情形,需要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县(市、区)人口和计划行政部门初审后,报设区的市人口和计划...
在计划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奖励。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自愿只要一个孩子的夫妻,应给予表彰、奖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计划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奖励。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自愿只要一个孩子的夫妻,应给予表彰、奖励。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和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医疗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监督,组织开展母婴保健、生殖健康、出生人口缺陷干预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3人已浏览
666人已浏览
623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