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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即,撤诉后会退一半的诉讼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
以下三种情况可退部分诉讼费: 1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2.以调解方式结案 3.当事人申请撤诉 参考:《诉讼费缴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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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其次,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在起诉后又撤诉的,原则上是可以退还诉讼费的,但是根据规定,应该减半退还。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只退50%,并不是所有诉讼费都退50%2、《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5条规定,调解结案的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可见,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那么案件受理费只交纳50%,如果已经全额交纳的,应当退50%。但请注意,这里规定的只是案件受理费只收50%,而不是诉讼费只收50%。3、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6条的规定,诉讼费包括三项,分别是: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因此,在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情况下,已经发生的申请费以及证人等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是不退的,即仍然要全额交纳。
诉讼保全费不能退。法院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进行保全,保全费是法院收取的费用。但如果当事人是合法正当地申请保全的,申请保全的保证金是可能退还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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