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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孩子探望...
孩子探视权申请书更有利于保护探视权的实现。充分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对子进行抚养和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与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或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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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一、什么是子女探望权我国《婚姻法》对探望权作了具体的规定,是指夫妻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或母,按规定的要求看望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子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二、离婚协议中怎么约定子女探望权离婚协议中应该约定以下内容: 1、探望的方式。 2、探望的时间。 3、探望的次数。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经责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待子女消除顾虑后再执行。禁止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结合其他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经责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待子女消除顾虑后再执行。禁止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通过协商的方式,当事人往往对于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耗时耗力。因此,我们建议您在起草离婚协议书中,向律师咨询,更加细致地了解在实务当中,离婚协议中怎么约定子女探望权,避免离婚后再起纠纷。
1、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夫妻离婚后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而没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则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2、在行使探望权的行使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3、对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权行使方式。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一般认为探望权包含以下几种方式:⑴探望。这是指权利人在约定或者判令的时间内,到未成年子女居住的地方进行看望。⑵接待。这是指由协助义务人在约定或者判令的时间内,将未成年子女送到探望权人居住的地方(或者约定的地方)由其进行招待。⑶留宿。这是指权利人在约定或者判令的时间内,将未成年子女留下来住宿或者进行短暂的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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