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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申请书XX省XX市公安局: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省...
***派出所: 本人姓名***,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为*****,属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子女投靠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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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申请书如下 某某派出所: 我叫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XXXX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妻子(丈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XX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有一子女某某,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XX派出所。因其现在一直和我居住一起,并在某某小学读书,为方便生活和上学,我自愿申请将我子女XX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XXXXXXXXXXXX住址。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子女投靠父母怎么迁移户口?一、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权威证明;5、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二、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的办理程序: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3、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6、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3)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4)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5)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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