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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迁移的申请XXXXXXX(主管部门):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____________公安局: 本人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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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投靠父母怎么迁移户口?一、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权威证明;5、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二、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的办理程序: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3、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6、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父母投靠子女的,一般来说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比如60周岁及以上等),才可以进行户口迁移; 2、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依据对方的答复,办理相关的手续及相应的资料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根据申请书的一般格式,写清楚户口迁移理由即可,该申请书的格式,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户口迁移申请书XXXXX派出所:本人XXX,XX岁,户籍所在地为XXXXXXXXXXXXXX辖区XX路XX号,身份证编码:母亲XXX,户籍所在地为XXXXXXXXXXXXXX辖区XX路XX号,身份证编码:本人户口于XXXX年X月XX日,因XXXXX原因,户口迁往XXX地,现因XXXXXXX原因,需迁出户口,因本人目前未购房、未婚且未就业(无生活来源),根据XXXX市(县)户籍迁移的相关规定,本人符合户口投靠父母入户的条件,特申请将本人的户口迁入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挂靠,望贵所的工作人员(审)核后,早日批准为盼!申请人(签名并捺手印):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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