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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及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其它家庭成员户口迁入本市1年以上;(二)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低收...
辽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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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人均财产低于70000元; 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前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单独申购。 供应标准 单身人士、2人家庭可申购一居室 3人家庭、建面低于规定额的2人家庭可申购二居室 4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购三居室
申请公租房所需要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 一:身份证 2 二:暂住证 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东西,这些你都必须事先准备好,这样可以争取少跑路,一次性把暂住证给办下来。 所需要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 2、租房合同:合同上需要写上你和房东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 3、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开入住证明 把这三样准备齐全了,就可以去当地管辖派出所去办理暂住证了。 3 三:公租房申请表 公租房申请表,你可以去当地房管所拿来填,如果你住的地方离房管所太远,你可以在网上进入当地公租房申请官网上去下载表格,然后自己拿去打印出来,填好。 公租房申请分几种,不过一般常见的有两种 1、“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张表就需要你拿到公司去盖章 2、“灵活就业人员”:这张表就需要你去当地的居委会办事处盖章了(这个你可以跟之前办暂住证开证明的时候一起把章给盖了,这样节约时间,也不用跑第二次了。)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文件南府发【2009】70号)的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须符合四个条件,包括:1、非农户口,户口所在地在南宁市并且居住或工作在南宁市;二、已婚或30岁及以上大龄单身人员;三、无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人均16平方米;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由于您提供的情况太简略,我无法判断你们夫妻俩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现附上有关规定,建议您对照以下规定进行判断。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文件南府发【2009】70号)的有关条文:第二十五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三)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房价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以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同一户籍内其它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收养关系。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第二十七条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家庭,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易地交流调动到我市的干部职工,在原工作城市购买过房改政策性住房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标准的家庭,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与原购住房面积之和超过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面积部分,按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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