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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2、找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3、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 4、向当地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或者对仲...
劳动诉讼的管辖法院: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逾期未作出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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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对方如果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应当在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裁决书,依法审理并判决处理。这种情况不应当到中级法院去,此举违反法律程序,你可仔细看看裁决书最后给双方的不服裁决15日到长安区法院还是西安市中级法院起诉?依此来判断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 如果裁决书已经生效,对方可直接向中级法院申诉,但是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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