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
民事诉讼法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移送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权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前提不同、对象不同、范围不同、移动方向不同、后果不同等,有关管辖权转移的一般还涉及到对管辖权的相关情况进行认定,而移送管辖一般只涉及到相关案件的犯罪事实转移等情况。
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
(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二)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三)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四)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五)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六)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在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的这段期间,案件肯定是不会照常审理的,审理民事纠纷的第一步就是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管辖权都认同,并且此案也属于本院的管辖范围。其中任何一方对法院的管辖权存在争议的话,都需要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