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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承认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应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为第三人。股东应提供证据证明已依法向公司出资,或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的股权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当事人对股权所有权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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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股权,你是股东之一,通过对公司股东名册以及股东变更等记录(当然不止这些,主要你的情况说的不是太明白),来证明该企业的合法股东,同时如果有证据证明抢占人非法行为,可以通过起诉维护企业和股东们的合法权益. 对于人身伤害,如果你知道伤害你的人,直接起诉他就好,想要定罪的话必须要鉴定的,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另外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要求伤害赔偿.看目前的情况是并不能确定是谁打伤了你,所以你连告谁都不知道.这样的话只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1.如本人调走,脱离该单位,我的股金必须退掉吗不必须。2.如本人想转让股金,必须原价转让吗该企业效益还不错!不必须。3.原单位为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可拥有51%的股金吗可以。我想再问一下: 1.公司规定每季度末分红,年底不再分红,这样的规定合法吗可以。2.董事长按股东人数分红而不按股金的比例分红,这合法吗即:3000元的股东1季度分红300元,30000元的股东也分300元,他是50万元的股东也分300元.(我想他这样分的目的是想让我走,低价转让股分)不合法。3.按上述分红的办法则3000元的股本(按年利息2%左右计)现值60000元,是原值的20倍,我主张我的股本转让10倍以上,可以吗协商价格转让。4.我怎么办,起诉他吗我想到劳动仲裁去告他,可以吗股金不可退回,只可转让。
如果没有其他第三方收购,股东也不愿意收购,那只有请你们公司收购,如果公司也不收购,在下面几种情形下需要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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