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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
你所了解的是有根据的,下面我就给你一段与你的这个问题直接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原文:(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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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一次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扣除义务人员根据年度经济效益和员工年度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情况,向员工支付的一次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每年获得一次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按工资收入计算纳税,按以下计税方法,扣除义务人支付时代扣除:(一)首先将员工每月获得的一次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其商业数量确定适用税率和速度扣除数。在发放年终奖金的当月,员工当月的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应当将全年的一次奖金减去员工当月的工资收入和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馀额,通过上述方法决定全年一次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计扣除额。(二)将员工个人当月内获得的年度一次奖金按本条第(一)项决定的适用税率和速度计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员工当月工资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数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工当月获得年度一次奖金×适用税率-速度计算扣除数2、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数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工当月获得年度一次奖金-员工当月工资收入和费用扣除数的差额)×适用税额-速度计算税除数的,每年纳税额为一次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五、员工获得除全年一次奖金外的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工作奖等,均与当月工资、工资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最新国家政策(国五条)规定:20%的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承担,不得转嫁给买方。 但是,且不论实际成交中由谁来支付这部分个人所得税,单从学理上来讲,除非极端情况,这一部分个人所得税,应该由购房者和卖房者共同承担,至于各自承担的比例,则取决于购房者的需求价格弹性和售房者的供给价格弹性。 加征20%的个人所得税,一般会增加售房者的成本,使得房地产市场的供给曲线发生改变,向左移动,从而产生新的更高的均衡价格,更低的均衡成交量。而在这新的均衡成交金额中,有一部分即为被政府征去的个税。 1、这部分个税会怎样被购房者和售房者分担呢?购房者的需求价格弹性越低,即房屋的需求曲线越陡峭,换言之,也就是购房者的议价能力越弱,则购房者承担较大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反之则反是。售房者的供给价格弹性越低,即房屋的供给曲线越陡峭,换言之,也就是售房者的议价能力越弱,则售房者承担较大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反之则反是。而极端的情况则是,要么需求曲线完全缺乏弹性,购房者丧失议价能力,承担所有的个人所得税,要么供给曲线完全缺乏弹性,售房者丧失议价能力,承担所有的个人所得税。总而言之,购房者或售房者所承担的个税比例,实际上是取决于双方的议价能力:谁的议价能力更强,谁承担的个税则更少。对于京沪深穗等一线城市和热门的二线城市,售房者的议价能力强,则购房者承担更多比例的个税;对于供给较为充足的三四线城市,购房者的议价能力强,则售房者承担更多比例的个税。 2、总而言之一句话,如果确定个税到底谁承担?肯定是买方无疑,理由:如果房屋产生个人所得税费,业主会把税费加在房价上,一起卖给买方,卖方只是把税费转嫁到房价上面,到头来,不管房价还是税费,所产生的成本全部由买方承担了,一句话,羊毛出在羊身上。
个人所得税收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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